滁州市生態環境局:
我公司接到滁州市生態環境局于2024年9月20日下發的《皖滁環(南)責改【2024】7號》文件后,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以總經理張羽千為組長副總經理孫雨為副組長的整改小組,于2024年9月22日召開了中層以上干部會議。作出如下部署:
針對整改書指出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有針對性的制定出整改計劃和整改要求,并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人。明確了整改時間、內容,舉一反三,要求檢測部門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首要任務。
整改內容:
1、現場采樣操作不規范:在南譙生輝廠檢測項目中,環境監測部帶隊檢測人員在被檢測單位粉碎工序是否正在生產沒有認真核實,只是看到風機運轉就認為正在生產,造成采樣時間與開機生產不一致。粉碎工序排口,企業沒有開采樣口的情況下反而爬到房頂進行了粉碎工序排口顆粒物的采樣,沒有按照相關規范進行采樣。造成違反采樣檢測規范出具了數據。
2、采樣負責人缺乏責任意識和專業水平: 采樣負責人陶育成、張濤對采樣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缺乏責任意識、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缺乏現場處理事情的能力。
3、內部管理制度約束作用不足: 公司領導張羽千及孫雨在環境采樣環節的管理上,約束管理機制作用不足,未對現場采樣人員的具體操作行為進行有效監督。
二、整改措施
1、加強員工培訓: 外請行業專家擬于2024年9月23日對環境檢測負責人陶育成及張濤等相關采樣人員進行環境法規、環境監測規范、采樣技術、職業準則等方面的培訓,大力提高員工的責任意識和專業素養。同時,進一步建立質量考核機制,提高員工的工作責任心。
2、完善采樣流程: 嚴格按照監測規范,制定詳細的采樣細則和操作規程,確保采樣工作的規范性和科學性。
3、健全內部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內部的采樣及檢測環節的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公司領導張羽千及孫雨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形成有效的監督和約束機制。加強對檢測過程的監督,確保采樣工作的規范和有效進行。
4、取消環境檢測資質:鑒于公司現環境部負責人陶育成執意離職,公司目前主要環境監測人員缺乏,經公司領導層開會討論決定,主動申請取消我公司的CMA環境檢測資質,并于2024年9月19日提交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并已受理成功。
此次處罰事件對我單位來說是一次深刻的教訓和警醒。我們將以此為契機,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和員工培訓,確保檢測工作的合法、規范和有效進行。針對整改書指出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有針對性的制定出整改計劃和整改要求,并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人。明確整改時間、內容,要求其他檢測部門也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重要任務,并組織質量監督員對整改措施的實施過程和時效性進行跟蹤,對責任人提交的整改結果進行驗證和有效性評價。舉一反三,認真進行梳理統計,深刻剖析問題實質,著力全面細致地整改,真正達到以此次檢查為契機,促進公司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整改單位:安徽眾銳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202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