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什么是人民防空工程?
答: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筑,以及結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問:城市的什么建筑,按國家有關規定,修建戰時可用干防空的地下室?
答:城市的新建民用建筑,按國家有關規定,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3、問: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哪個部門負責修建?
答: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修建。
4、問:醫療救護、物資儲備及專用工程由哪個部門負責修筑?
答:醫療救護、物資儲備等專用工程由各相關部門負責組織修建。
5、問:國家和省確定的人民防空重點市、縣的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須按照哪些規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答:國家和省確定的人民防空重點市、縣的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須按照下列規定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1)十層以上(含十層)或者基礎埋置深度達三米以上(含三米)的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底層面積修建。
(2)九層以下并且基礎埋置深度小于三米的民用建筑,其總建筑面積達七千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總建筑面積的百分之二修建。
(3)其他民用建筑,除第(1)項、第(2)項規定的項目以外,按一次下達的規劃設計任務地面總建筑面積的百分之二統一修建。
6、問:什么是公共人民防空工程?
答:完全由人民防空部門投資或主要由人民防空部門投資組織修建的,對區域有整體效能的人民防空工程。
7、問:什么是單位內部人民防空工程?
答:各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本單位內修建主要為本單位服務的人民防空工程。
8、問:什么是掘開式人民防空工程?
答:采用掘開方法修建的工程。即施工時,先開挖基坑,基坑內修建工程,主體建成后,再按要求進行回填。
9、問:什么是地道式人民防空工程?
答:指在平地或丘陵地區采用暗挖方法修建的工程。
10、問:什么叫防護密閉隔墻?
答:人防工程設置的既能抗御預定的核爆沖擊波和炸彈氣浪作用,又能隔絕毒劑的隔墻。
11、問:人防工程通風方式有哪幾類?
答:人防工程通風方式分為(1)濾毒通風;(2)清潔通風;(3)自然通風;(4)平時,人防工程一般采用自然通風或清潔通風。
12、問: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范圍有哪些?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經費有誰承擔?
答:新建(改建、擴建)和加固的人防工程施工圖均屬審查范圍,由建設單位按程序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申報。結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圖審查,應當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執行。施工圖審查工作所需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
13、問:防空地下室工程質量監督的具體要求有哪些?
答:為了確保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實施<人防法>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防空地下室工程質量監督的具體要求如下:
(1)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按國家規定設有結建防空地下室的除接受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外,還應接受人防專業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其業主應當在開工前一個月,同時到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人防專業質量監督機構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2)結建防空地下室的人防專業部分的工程施工質量,由人防專業質量監督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進行質量監督。
(3)結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專業部分應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質量等級,人防專業部分達不到合格的,整個建筑工程不能通過竣工驗收。
(4)防空地下室人防專業部分的工程施工質量必須進行人防專項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5)防空地下室人防專業部分的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有關資料,應當送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結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專業部分的質量監督檢測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取費標準,由人防專業質量監督機構向業主收取,不得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14、問:什么叫防毒通道?
答:人防工程兩道相鄰密閉門或防護密閉門與密閉門之間靠密閉作用阻擋毒劑等侵入人防工程內部的空間。
15、問:什么叫染毒區?
答:人防工程中允許短時間輕微染毒的區段。
16、問:防空地下室與普通地下室的區別是什么?
答:主要區別在于各自的防護特點上。防空地下室(亦稱附建式防空地下室)是有預定防護功能的地下室而普通地下室是無防護要求的地下室。
17、問:人民防空工程應如何保護?
答:人民防空工程必須切實加以保護,主要應做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范圍內建設、施工、采石、伐木、取木;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內部及孔口附近排泄廢水、廢氣、傾倒垃圾未經公安、人民防空部門批準,不得在工程內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蝕性物品;不準擅自占用、改造、破壞、損失人民防空工程設備及人民防空工程的出入通道。
18、問:人民防空工程戰時的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工程以其特有的防護功能,可以有效地防備敵人的突然襲擊,有效地掩蔽人員和物資,保存戰爭潛力,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避免和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是人民防空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履行人民防空職責、完成人民防空任務的必不可少的建設。
19、問:人民防空工程平時有何作用?
答:人民防空工程具有防護能力強、防護設備完善的特點,對增強城市防備自然災害和突發事故災害,減少對城市生活、生產造成的損失,確保城市的正常運行,具有重要作用。作為城市基礎設施,國家鼓勵平時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為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是緩解城市發展矛盾,增強城市綜合發展能力的重要措施。
20、問:什么是平戰結合?
答:人民防空建設各個方面的軟、硬件設施,在不影響防空襲能力的前提下,和平時期用于社會。可直接成為城市建設、經濟建設的一部分,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這種“立足戰備,著眼平時,服務社會,造福人民”的行為統稱平戰結合。
21、為什么要平戰結合?
答:為適應防空襲斗爭的需要。人民防空系統在平時就需要建立相應的訓練有素的指揮、管理、技術、保障隊伍,構筑大量的人員、物資、救護……等需要的隱蔽工程,配備數量可觀的多種設備。在和平時期,因培訓、演練、維護、更新需要投入大量資金,使之不斷提高,始終處于良好狀態。平時將這些要素服務社會,造福人民,就會取得一舉多得的效果。直接的效果有:一是能創造一定的經濟效益,回收部分資金用于再建設,可減少國家投入,減輕財政負擔;二是創造了一個培訓隊伍的環境,為不斷提高人員素質和完善提高指揮網絡,信息處理能力提供了實際演練的機會;三是減輕城市建設、經濟發展中的相應負擔,可節省大量建設經費,加快城市發展,緩解矛盾。間接的效果有:一是擴大了人民防空的影響,提高了全社會的人民防空意識,增強了國防觀念;二是人民防空系統的隊伍建設有了客觀的良好環境,有利于隊伍的穩定,更新和提高知識、設備的現代化水平,縮短了現代戰爭所要求的距離。所以,開展平戰結合,不僅增加了社會服務性設施,發展了經濟,擴大了就業門路,同時也加強工程的維護管理,增加了人民防空建設的經濟來源,是一件利國、利民、利戰備的好事。因此,江澤民同志說:“平戰結合,為民造福”。
22、問:什么是戰備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答:戰備效益,是指人民防空工作或設施在戰備中產生的效果及其具有的價值。社會效益,是人民防空工作或設施所產生的效果給社會公民在精神、物質等方面帶來的利益。經濟效益,是指人民防空工作和設施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和得到的經濟效果。
23、問: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原則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原則是誰投資,誰使用,誰管理。公共工程由人民防空部門負責安排使用;單位人民防空工程由單位安排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效果不好的,人民防空部門可以調劑安排使用。
24、問:人民防空工程向社會開放有什么要求?
答:為促進人民防空工程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國家采取開放和扶持政策,除重要人民防空指揮通信樞紐等重要工程外,在不影響其防空效能的條件下,鼓勵平時予以開發利用。
25、問: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有哪些要求?
答:實行有償使用,使用時要做到:(1)一旦戰備需要,能保證迅速轉入戰時防空和堅守城市作戰使用;(2)要搞好工程的維護管理,不降低工程的防護能力;(3)要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具有一定的生產、生活條件,保證地下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4)要有較好的經濟效益或使用效果,做到能長期使用。
26、問:使用人民防空工程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答:凡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設備的單位和個人,事先均需向人民防空部門提出使用申請,并辦妥《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證》。然后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辦妥有關手續。批準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間,要執行《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證》明確的各項要求,并接受人民防空部門檢查。
27、問:為什么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時特別強調防火安全?
答:人民防空工程通常都是構筑在地下,相對封閉,出入口少,一旦失火,搶救難,損失大。所以使用時其防火要求嚴于地面建筑,應根據用途和工程的實際情況采取特別有效的防火措施。高壓鍋爐房,氨冷凍站,易燃易爆的甲、乙類車間,庫房和實驗室,易燃、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貯罐,液化石油氣鋼瓶和壓力容器不應設在人民防空工事內。禁止在工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作燃料。禁止煤氣管道在人民防空工事內通過。哺乳室、幼兒園、托兒所不應設在人民防空工事內。
28、問:人民防空工程有哪些優點?
答:與地面建筑相比,人民防空工程具有如下優點:(1)溫差小,冬暖夏涼;(2)與外界基本隔絕,寧靜、清潔、污染少;(3)地下工程內可控性大,對溫度、濕度的控制,空氣的調節比地面優越;(4)便于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一時發生意外情況,易于控制和處理;(5)由于地面與地下溫差大,可利用地下水和冷風進行地面防暑降溫。
29、問:《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規定哪些行為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及設施安全或降低其防護能力?
答:(1)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圍內進行采石、取土、爆破、鉆探、打樁、挖洞、開溝等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能力的作業;(2)在人民防空工程機動車輛進出和正常使用的范圍內設置障礙或者新建建筑物、構筑物;(3)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放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4)毀損人民防空工程孔口的防洪、防灌設施,堵塞或者截斷人民防空工程的進排風豎井或者管道;(5)其他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及設施安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能力的行為。
30、問:人民防空經費由誰承擔?其性質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經費由國家和社會共同負擔。人民防空經費是進行《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使用證》明確的各項要求,并接受人民防空部門檢查。人民防空建設和開展人民防空業務工作的專項費用,凡按政策籌集并納人人民防空經費管理渠道,用于人民防空建設的經費,都屬于人民防空經費。
31、問:社會負擔的人民防空經費包括哪些?
答:(1)結合民用建筑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簡稱防空地下室)的經費;(2)維護本單位人民防空工程的經費;(3)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應當由社會負擔的其他人民防空經費。
32、問:社會負擔人民防空經費如何管理?
答:人民防空經費實行系統管理。即各級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的財務管理,受上級人民政府防空辦公室的領導和監督,接受同級財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33、問:人民防空財務管理的任務是什么?
答:(1)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人民防空建設的方針、原則及辦法制度;(2)籌措人民防空建設資金,組織實施經費供應;(3)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算、決算,并執行預算,掌握和報告情況;(4)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會計核算;(5)實施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6)管理人民防空國有資產;(7)參與經濟合同簽訂,并監督實施;(8)組織指導、監督檢查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34、問:人民防空國有資產如何管理?
答:人民防空國有資產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
35、問:人民防空經費的開支原則和范圍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經費是進行人民防空建設和開展人民防空業務工作的專項經費,在保障人民戰略建設的前提下,要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專款專用,嚴禁互相擠占,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含建設費、維護管理費)、人民防空業務(含通信警報、指揮業務、人員機構及其他業務)。
36、問:人民防空經費的來源有哪些渠道?
答:有五個方面:(1)中央政府預算撥款收入;(2)地方政府預算撥款收入;(3)社會負擔人防經費收入;(4)平戰結合收入;(5)其他收入。
37、問:因城市建設或其他特殊原因需拆除人防工程的,應如何辦理手續?
答:人民防空工程經批準拆除的,拆除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按照原工程面積及標準在規定期限內補建,其中拆除簡易人民防空工程的,應當補建同面積六級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經批準拆除無法補建的,拆除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按照當地現行人民防空工程造價,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支付人民防空工程補償費,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建設。
38、問:什么是人民防空“易地建設費”?
答:應當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確因地質、地形、施工等客觀條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設單位必須報經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經批準不修建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繳納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易地修建。
39、問:人民防空“易地建設費”如何管理使用?
答: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按規定統一管理,專項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設。
40、問:人民防空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具備什么條件?
答:人民防空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施工單位承擔。
41、問:人民防空工程確需報廢的應如何報批?
答:人民防空工程不得擅自報廢,確需報廢的,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報經省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
42、問: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建、少建防空地下室的應如何處理?
答: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建、少建防空地下室的,由縣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修建、補建或者按照規定繳納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并可按照應建防空地下室面積每平方米四十元以上八十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十萬元。
43、問: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繳納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應如何處理?
答: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繳納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并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標準加收滯納金。
44、問:人民防空工程未經驗收交付使用的應如何處理?
答:人民防空工程未經驗收交付使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五萬元以下罰款。
45、問:侵占、挪用或者截留人民防空經費的應如何處理?
答:侵占、挪用或者截留人民防空經費,尚未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關經費應當依法追回。
46、問: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應如何處理?
答: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違法、失職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47、問: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應如何處理?
答: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當事人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可以對個人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并處一萬元至五萬元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
48、問:什么是核武器?
答:核武器是利用原子核反應瞬間釋放出的巨大能量,起殺傷破壞作用的武器。
49、問:核武器的殺傷破壞因素有哪些?
答:核武器的殺傷破壞因素有光輻射、沖擊波、早期核輻射、核電磁脈沖和放射性沾染。前四種殺傷破壞因素,—般均出現在爆炸后幾十秒時間內,稱為瞬時殺傷破壞因素。放射性沾染則持續的時間較長,可以持續幾天、幾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
50、問:什么是化學武器?
答:在戰爭中以毒害作用殺傷人畜、毀壞植物的化學物質叫毒劑。裝有并能施放毒劑的武器和器材都叫化學武器,包括裝有毒劑的炮彈、炸彈、火箭彈、導彈、地雷和飛機布灑器等。
51、問:化學武器的殺傷特點有哪些?
答:傷害途徑多、殺傷范圍廣、持續時間長,化學武器主要殺傷有生力量、制約因素多。
52、問:什么是生物武器?
答:又名“細菌武器”。它由生物戰劑和施放工具兩部分組成,生物戰劑主要通過氣溶膠和帶菌昆蟲等方式施放。現代施放生物戰劑的工具,有氣溶膠發生器、布灑箱以及經火炮、火箭、導彈發射的各種生物彈等。
53、生物武器的殺傷特點有哪些?
答:致病力強,多數具有傳染、無立即殺傷作用、污染面積廣、不易發現、受自然條件影響大、危害作用時間長。
54、什么是疏散?
答:疏散是將密集的城市人員、物資、工業,分散轉移的行動。按時機可分為早期疏散、臨戰疏散、緊急疏散;按內容可分為人口疏散、工業疏散;按任務可分為城市人口、物資的疏散計劃,疏散地區的安置準備。只有平日做好各項準備,戰時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
55、問:為什么要進行疏散?
答:疏散是保存有生力量,提高戰爭潛力和減少人員傷亡、物資損失的重要措施。
56、問:人口疏散的時機如何掌握?
答:根據國家發布的命令執行,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