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落實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提高用人單位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的主動性,在全市用人單位中達到警示效果,莆田市荔城區安監局對莆田市恒泰鞋業有限公司和莆田浩步鞋業有限公司兩家企業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相關規定,依法作出了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的決定,這也是該市安監部門接管職業衛生職能以來開出的首張職業衛生罰單。
在莆田市荔城區安監局執法檢查中發現,兩家企業業主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淡薄,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意識不強。企業未按規定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以及未按規定組織從業人員健康體檢。針對上述存在問題,執法人員立即開具整改指令書,要求企業限期整改,并對兩家企業違法行為分別罰款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