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第104號
為進一步規范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行為,根據《關于印發<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23年版)>及<2023年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建稽函〔2023〕134號)要求,我廳自2023年9月1日開始對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公告如下:
一、檢查基本情況
依據《關于發布<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隨機抽查工作指引(2023年版)>的公告》(住建廳公告第34號)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在轄區內開展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了自查,我廳通過“安徽省事中事后監管平臺”隨機抽取31家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開展實地監督檢查。廳檢查組通過調閱資料、現場核查、詢問談話等方式,從基本情況、人員、合同、儀器設備及設施、樣品、報告及記錄、信息化管理、不合格報告臺賬、違規行為及其他問題等十個方面18項檢查內容進行檢查。廳檢查組在本次檢查中共發現問題150條,向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下發了《問題移交清單》31份、《執法建議書》6份,已要求各市主管部門督促整改并限時報告。
二、存在主要問題
(一)檢測機構內部管理不規范。檢測合同簽訂不規范,檢測委托單中未明確檢測數量及檢測內容;檢測儀器設備的檢定校準、維護保養、儀器標識等不符合標準要求;未建立檢測影像資料留存制度;危化品控制柜存在安全隱患;檢測人員專業能力不符合要求;外檢設備領用管理不規范;部分檢測機構場所與開展的檢測工作不相適應,個別有環境條件要求的檢測場所不滿足標準規定。
(二)檢測機構檢測行為不規范。檔案管理不規范,檢測資料未及時歸檔;樣品委托、數量、標識、留置等不符合規定要求;原始記錄技術數據不完整、記錄不及時、可追溯性差;檢測報告相關信息不全,缺少檢測依據、見證人信息等;不合格項目臺賬不齊全,缺少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的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加強內部管理,對照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全面自查整改,深入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原因,舉一反三,建立完善的預防措施。要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部令第57號)等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開展檢測業務,規范內部管理及檢測程序,加強檢測人員培訓和能力提升工作,規范自身檢測行為,切實提高檢測業務水平。
(二)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本次檢查發現問題的檢測機構列入重點監管對象,抓好督促整改工作。利用飛行檢查、“雙隨機、一公開”、質量評價及信用管理等手段,強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包括省外進皖、分支機構等)的日常監管,保障工程實體質量。
(三)我廳將繼續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強化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動態監管,對本次抽查發現的問題及質量檢測機構整改情況適時組織“回頭看”,對于整改不力的嚴肅處理。
2023年11月10日